内地与香港房地产经纪人资格互认取得重大进展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两地房地产经纪行业交流合作,2009116,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在北京签署了《内地房地产经纪人与香港地产代理专业资格互认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出席了签署仪式。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宋春华,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主席陈韵云在《备忘录》上签字。

《备忘录》确定了内地与香港房地产经纪人资格互认的原则、步骤以及资格互认后内地与香港房地产经纪人的权利义务等。根据《备忘录》,双方下一步落实相关手续后,首批各自将有300人取得对方房地产经纪人资格。

宋春华会长在签署仪式致辞中指出,内地现代房地产经纪行业在改革开放之后迅速发展壮大,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确立了房地产经纪的法律地位。2001年,原建设部颁发《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法规体系,并根据国际惯例,与人事部联合建立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截至2008年,共举办了7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3.3万人通过考试取得了国家执业资格。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超过百万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已有3万余家,其中有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机构1.4万家,并且已经成长起一批“门店逾百、人员过千、拥有自主品牌、实现连锁经营”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随着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快速发展,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不断加强,逐步建立了以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约、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管理体系。2004年,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承担起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责。为引领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布了《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和《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开通了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资信评价,发布了房地产交易风险提示,通报了房地产经纪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和探索,初步形成了以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为核心,以诚信建设和资信评价为基础,以案件通报和风险提示为手段,以规则制定、制度设计为引导的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管理框架体系。

宋春华会长表示,这次《备忘录》的签署,是两地房地产经纪领域合作新的历史起点,也是两地专业技术合作的又一丰碑。希望两地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者抓住此次资格互认的契机,取其所长,避其所短,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实现双方共赢。

陈韵云主席在致辞中指出,香港的房地产经纪行业具有较长的历史,并且在地产代理监管局的有系统的规管下发展,逐步确立了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和文化,对于内地而言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内地房地产经纪人能够掌握内地不断演进的房地产政策和市场脉搏,宝贵的经验也值得香港地产代理借鉴。她表示,通过资格互认,香港房地产经纪人不仅可以在内地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和商机,更可以跟内地同行加强专业交流,彼此借鉴经验,共同为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签署仪式开始前还举办了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论坛。21世纪不动产中国区副董事长兼总裁卢航、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左晖、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丁祖昱、津懋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吴锦津、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黄伟雄、禹嘉置业董事总经理卢亿霖,分别就“金融危机下的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从港台经纪行业发展看内地行业趋势”、“信息化推动房地产中介行业”、“香港地产代理业的发展及对香港经济的影响”、“金融海啸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及房地产从业员应如何适应”、 “金融海啸下企业如何不裁员以负起社会责任”等专题发表了精彩演讲。

出席签署仪式的其他领导和嘉宾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巡视员郑立均,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姜万荣,人事司副巡视员赵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曹万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京办事处副主任陈选尧,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行政总裁陈佩珊,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副会长刘洪玉、叶剑平、廖俊平、薛洪江,副秘书长赵鑫明、冯骏、杜鸣。

来自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和地产代理行业的40余名代表和专业人士,内地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地方房地产经纪、估价行业组织,房地产经纪和估价机构代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等15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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