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他人房产200万“融”进自己腰包

  自称能量颇大、可通过各种渠道融资的刘平,以替人办理银行贷款为名,通过骗取及伪造他人身份证、收入证明、公证书等资料,将其房产或抵押或变卖,并将抵押借款据为己有。刘平在6年间接连行骗5次,骗得金额超过200万元。昨日,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向媒体披露了这起系列房贷诈骗案的始末,并提醒市民:千万不要轻信他人之言,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相关证件,以免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骗得房产证 借款17万

  2002年,做生意的方凯辗转认识了刘平。在交谈中方凯得知,刘平能量极大,可通过个人关系帮朋友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适逢资金周转紧张的方凯闻言大喜,当即请刘平帮忙,将自己在中央花园的一套房产作抵押,以刘平的名义到银行办理大宗消费贷款,并将8万元贷款交由方凯应急。

  贷款顺利办妥,但事情很快生变。2004年,对刘平深具信心的方凯将自己的房产证交给刘平办理转按揭,不料刘平在取得房产证后,伪造了方凯的身份证、离婚证以及方凯委托刘平代领贷款的委托书,并找人冒充方凯,到某投资公司要求该公司为方凯办理抵押贷款。在此过程中,刘平又以方凯的名义出具借条,从他处借款15万元,自行挥霍。

  连番伪造、冒充成功,但借钱毕竟要还。2005年,刘平再次以方凯的名义,委托投资公司职员代为方凯具体办理抵押贷款事宜的委托公证书,以此在某银行抵押按揭贷款17万元,用来归还此前的借款。直到今年3月,这笔贷款尚有177136.8元的本息未还。而方凯也因轻信刘平,不但没有拿到贷款,连自己的房产也几乎化为乌有。

  五度行骗 被判13年

  方凯从头到尾被蒙在鼓里,直到2006年8月收到银行催收贷款通知书,他才发现事情不妙。

  此时的刘平早已玩起了失踪,方凯找寻多时不获。其实刘平并未收手,而是采用类似的手段,利用他人的房产证四度行骗,共骗得巨资超过200万元。让人震惊的是,在此过程中,受骗市民对刘平均深信不疑,甚至有急需现金的受害人将自身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悉数交给刘平,并与刘平到公证处签订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刘平办理贷款事宜!对此,市公安局经侦处民警提醒市民:民间融资市场活跃但鱼龙混杂,融资民事欺诈甚至刑事诈骗风险相当高,市民对此一定要多加防范,妥善保管相关证件。

  目前,刘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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