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房地产估价报告精选》征稿的通知

关于《2008房地产估价报告精选》征稿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估价业务水平,加强行业交流学习,展示宣传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形象,我会拟编辑出版《2008房地产估价报告精选》,公开征集房地产估价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估价报告要求

1、各机构近两年以来的优秀房地产估价报告或房地产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选报告能够代表本机构房地产估价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示范性;估价对象具有特色或者具有代表性,估价目的具有现时性和新颖性,估价方法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2、所选估价报告应该完整、规范,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等行业准则的要求,同时鼓励在遵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3、估价机构选择提交的估价报告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机构负责人应对提交报告的质量把关。

4、允许在实际报告的基础上,作适当的文字加工,进行加工完善,并附必要的说明和分析。说明和分析的内容可以包括:估价项目简介;估价工作的主要技术路线和工作计划;估价工作的主要难点和解决方案;估价所遇到的特殊问题与估价理论、准则和法规的冲突及解决冲突的建议;估价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

5估价报告中所涉及委托方的地名、人名、公司名称等一律隐去,人名一律用张某、李某等代指,公司名称一律用甲公司、乙公司等代指;估价方的地名、人名、公司名称等是否隐去,由各机构自行决定。

6、因入选估价报告公开出版等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由估价报告报送机构自行妥善解决。

7、估价报告排版要求。所选报告A4纸版面,标题为三号宋体加粗,正文为小四宋体,单倍行距,且一、二级标题加粗。

二、评选与奖励

我会将组织专家对所投送的估价报告进行评选,对入选的估价报告进行点评、编辑加工并公开出版。入选估价报告的签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按规定可获取30个全国必修继续教育学时。

三、提交估价报告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送估价报告的机构请于2008731之前,将估价报告全文(其中附件仅保留名称,附件内容可省略)、估价报告简介及估价经验总结发至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电子邮箱。

联系人:马亚男

联系电话:010-88083151-111

电子邮箱:cirea_yjzx@sina.com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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