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市场 促进成都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10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市房管局及相关部门对新政进行了解读并表示:“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是稳定的、健康的,也是可持续的。政府对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是坚定的。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是一贯的。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的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态度已鲜明。希望消费者理性对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理性消费,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据悉,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宜业宜居基础,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措施》出台,从规划、土地、建设、限购、销售、监管、保障等11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于即日起施行。

  此次新政,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还具有怎样的影响和意义?昨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璐。刘璐表示,成都这次的房地产新政,既表了态,又敲了警钟,还做了防患于未然的安排,对于成都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新政力度 开发商营销行为将更加规范

  刘璐认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这条政策将使得开发商的营销行为更加规范,能有效维护和保障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这条其实就是要限制‘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避免恶意炒作。此外,‘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也避免一些中介机构或销售人员人为加价,影响客户正常购房。防患于未然总是好事。”他说,“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则实际上是进一步限制了中介金融化的趋势。这种趋势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是一种工具,但是在市场较火的时候,容易让购房者以过高杠杆的状态买房,积累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而“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这条政策算是对前阵的“几十套”风波做了一个更正式的规定的约束。

  新政背后 成都房价平稳温和

  “此次新政也是对房价过快上涨表示反对。” 对于当前成都房价走势,刘璐强调,一定要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从全国的整体来看,二是从成都的整体来看。

  刘璐谈到,全国整体来看,成都的整体房价指数还算不上过快上涨,相比于合肥、南京那些疯狂的走势,成都整体还属于比较温和的区间。“我专门统计了今年1-8月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9月的还没发布),并给全部的70个城市做了一个涨幅的排名。如果把这7个城市的房价涨幅分成7个梯队(请注意是‘涨幅’,而不是‘绝对房价’),成都只能排在第五梯队,在全部的70个城市中排名第27位,累计涨幅3.86%。其中累计涨幅最大的城市是合肥,高达38.08%。其他我们耳熟能详的热点城市,涨得多的都是30%级别,中等的20%级别,最差的也是15%级别(前面提到的郑州就是这个级别的涨幅,排在第14位)。而成都,今年前8个月整体房价的累计涨幅只有第一名合肥的约十分之一。从2010年1月以来的成都整体房价走势来看,当前成都整体房价指数距历史高位还差1.64%!”

  另一方面,从成都来看,刘璐说,城南的确局部过热,而且外来投资客较多,也最集中。城南单个楼盘今年涨幅40%-50%的楼盘的确有,但“成都”不等于“高新区(南区)+天府新区局部”。简单地说,城南的确是成都涨得最快的区域,但城南的楼市不能代表全成都的楼市。同时成都楼市的潜在供应量很大,城南短期的紧俏并不代表长期的紧俏。城南是成都楼市潜在供应量最大的区域。目前,成都城西和城东局部也都有开始发热的迹象。但城北和温江、郫县(郫都区)等郊区依然较为“冷静”。

  新政亮点

  限购对象

  “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是创新

  “‘成都限购’消息,虽然不吃惊,但这的确比我想象中的要来得快一些。”在刘璐看来,“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这个政策的核心思想,即不要过快上涨,而要“平稳健康发展”,同时给予整个本地市场正确的预期引导。

  刘璐认为,“实行区域住房限购”本次新政中最核心的一条,“从具体范围来看,把成都主城区和近郊圈层都囊括完了,但并未包括二圈层的都江堰、新都等地。主体上说,‘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相比于其他城市的限购对象,这一条很有新意。一般来说,限购都针对‘家庭’,当然有的是针对本地户籍的家庭,有的是针对非本地户籍的家庭。成都新政的对象是个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另一方面,企业买房近年来也是屡见不鲜,特别是最近北京上市公司‘卖房保壳’的新闻,让人们对企业买房更加关注。成都新政明确对企业买房也做了限制,这应该看作是对传统限购措施的‘补漏’,避免出现以企业的名义炒房的现象。但企业团购住房用于职工自主还是允许的,且必须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二套房首付提高到40%。这属于降低杠杆的常见政策。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房产新政,成都并未限制‘非本地居民’即外地人在本地购房。这也展示了成都包容的态度。”他说。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