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草案)》在部务会审议通过

      3月27日下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今年第一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草案)》。会议强调,要把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作为保障科学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节约集约用好土地,确保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就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城镇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建设尽量少占或不占良田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部党组将制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作为部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将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作为保障科学发展的核心任务。为了从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证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规章,从用地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以规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会议指出,《规定》也是国土资源部今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确定的一档立法项目。《规定》从规划管控、布局优化、用地准入、市场配置、土地整治、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了规定,吸纳了地方实践中的创新方式,在一些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规定》首次形成了框架性的部门规章,总结了当前节约集约用地的工作脉络,对引导、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将产生积极作用。
    部务会前,姜大明主持召开第9次部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工作规则(修订稿)》,该文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和有关部门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制定。部务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修订稿)》。部务会后,姜大明主持召开第五次部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国家土地总督察对6个地区实施限期整改的汇报。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张少农、王世元,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寿祥,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部党组成员刘赐贵出席会议。部总工程师钟自然,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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