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列成都行业税收榜首 占地方税收38%

 

  昨日,从成都市地税局与全市部分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座谈会上传出消息,在本月底,成都将办西部首家纳税人学校。市民只要对税收感兴趣,就可以免费参加培训。会上还透露,房地产税收已成为成都市地方税收第一大行业税收。2004年至2009年,成都市房地产税收占地方税收比重分别为23.03%、34.06%、40.93%、45.26%、38.65%和38%。

 

  2009年,在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双重压力下,成都市房地产行业快速回升,税收增幅从1月的负增长60.9%至12月正增长17%,贡献税收145.06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为38%。成都地税部门专门对全市房地产地方税收负担进行了测算:2006-2008年,全市房地产行业总体地方税负为14.42%;2009年全市房地产行业的总体平均税负为10.43%,低于前三年的平均数近四个百分点。

 

  计算所用的房地产税收是指房地产企业产生的所有税收,既包括房地产企业的主营业务,还包括房地产企业同期开展的运输、物业管理、服务等其他兼营业务所产生的税收。因此,测算出的税负高于房地产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实际税负。上述成都市房地产行业的总体平均税负,与南京、宁波、西安、武汉等城市比较,成都市税负水平处于中等水平。

 

  多年来,在成都中心城区的二手房交易征税中,一直按照市场指导价计征税收,交易合同价格高于市场指导价的,按合同价格计征有关税费。凡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指导价的,按市场指导价计征。由于中心城区执行的市场指导价远远低于真实的市场成交价,导致了大量的“阴阳合同”出现,造成大量税收流失。

 

  今年,成都地税局已安排在温江区、都江堰市开展试点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并争取今年底至明年上半年在全市推广。力争用两年时间,对二手房交易的计税价格实现科学核定,使计税价格能达到真实成交价格的70%-80%,实现“以计算机软件评估替代人工评估、替代市场指导价”。

 

  成都市地税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成都市将首先在建筑业、房地产业推行“网上在线开具发票”。纳税人直接登录互联网就可完成开具、购买、缴销发票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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