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面积比产权证上多 拆迁补偿有望按实际执行

       用期房调换拆迁房,每户可领两次搬家补助费;符合提前搬迁条件,非住房也能得到奖励……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日前出台,对住宅搬家补助费、住房购房补贴等问题进行了细化说明。 

        期房安置 可以领两次搬家补助

        “关于住宅搬家补助费问题,拆迁人用期房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每户每次1200元的标准发放两次搬家补助费。”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高宇表示,一些拆迁户是用期房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了产权调换,进行一个暂时的过渡,很快又会搬一次住房,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将按照标准给予两次搬家补助费,也就是2400元。同时,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分类或分户评估价30%给予购房补贴。 

        对于提前搬迁的奖励,这次也专门明确非住宅也能享受。提前搬迁奖励的期限由拆迁人根据拆迁许可期限,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拆迁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

        拆迁补偿 不是光看产权证面积

        对于单位房改房,产权证上的面积比实际面积还小,这样的房子拆迁时如何补偿呢?对此,高宇表示,为了保证老百姓的利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测量,以被拆迁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或市规划部门竣工验收文件为依据,实际测量增加的面积可以参照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高宇说,比如有些房屋的产权证上是90平方米,但实际上有100平方米。这种情况,将由具备测绘资质并在市房管部门备案的测绘机构来进行实际测量,测绘机构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共同委托,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但这不意味着实际测量面积就全部将得到拆迁补偿,实际测量面积还要符合当时初始登记的总面积和竣工验收的文件。符合这些条件的房屋,测绘出来多的面积将参照房屋的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此外,被拆迁房屋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统一按规定标准给予物管费补贴。补充通知还明确了实行产权调换需要过渡的,安置房为砖混结构的,过渡期限不超过18个月;安置房为框架结构的,过渡期限不超过30个月。超过规定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拆迁法规政策之规定按月及时发放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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